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。
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法工委,联系县政协、政法、党群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,联系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计生工作。
分管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、信访督查室,联系农业和农村工作。
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,联系城市经济工作。